女神給我13元的折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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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每個女人在她的國小國中高中時代,都會有個相同的「行為」。
我高中時期一個好友老愛與我強辯Backstreet Boys是「合唱團」,死不承認自己喜歡的團體是boy band;
國中我有個偷偷暗戀的女生,她說林志穎去當兵之後,她還是會超愛她;
有個現在跟我念同系的高中同學,在高三那年親眼見到了劉德華,她說她真的沒有洗握過他的手....
總之類似這樣的故事有一大堆。
我們把這樣的「行為」,稱為「偶像崇拜」
不過說實在的,並不是只有小女生才會有偶像的! 像我這般鋼鐵心靈(笑)的男孩,也是會有偶像。

男孩們的偶像總是比較多元化。
有的是籃球明星,有的是某漫畫家,有的是少女殺手...
有的真的是太空人,有的真的是企業家,有的真的是av女優....
總之阿! 男孩們的偶像總是千奇百怪。

至於我的偶像,很依照男孩規則的,很怪。
國小六年級,我記得我在別人的畢業紀念冊(就是那種上面會寫自己最喜歡的顏色的那本..)寫著,我的偶像是某個發明米格機的工程師....(不要笑,他是很偉大的)
國中好像偶像是bill gates...
這樣看起來,我國中以前的性格是很適合理工科的。
不過呢,到了高中總算是正常點了,我的偶像是paul van dyk,一個德國dj。那時候超想要幹dj這行的! 不是那種刮來刮去或是在radio上裝瘋的dj喔,是真的會寫樂評,真的懂音樂、不喀藥的dj。 不過後來覺得我沒本"錢"玩dj,就停掉了。不過直到現在,我還是會聽paul van dyk的歌就是了。
anyway, 到了大學,我的偶像就又更怪了。

我的偶像是一個女生(恩.很正常.),一個很漂亮的女生(恩.也很正常.)
但是這傢伙從來沒有在電視上出現、沒有雜誌報導、沒有出書、甚至你上google也找不到他是誰。
這傢伙、我的偶像,是我班上的一個女生!
我知道你會這樣說:「喂喂喂! 喜歡人家就喜歡人家,幹麻扯這麼多,白吃喔!」
但是我要說:「讓我說完!」

我並不是白目不承認我喜歡他,而是真的那感覺超神奇! 除了「崇拜」,我還真想不出什麼詞可以形容。
那到底是哪裡不同呢?
如果你的偶像是劉德華,在絕大多數的正常狀況下,你真的碰到他的時候你會啞口無言。
如果你愛戀的人是劉德華,在絕大多數的正常狀況下,你真的碰到他的時候會瘋狂的擁抱他,然後被保全給拉開...
這就是偶像與愛戀的差異,偶像是一種光是看到他活著就覺得很高興的感覺。 而愛戀,則是一種近乎失心瘋的狂野。
最重要的是:
偶像不能靠近,因為你知道靠近不但會破壞自己心中的形象、還會說不出話來,很丟臉。 如果哪天能和劉德華當情侶,你會知道你不會用偶像的方式來看待他,因為偶像,是很"完美"的,不容破壞的,甚至有時候,你會以為他還是全知全能的...

我這同學很神奇的就給我這種感覺,完完全全的"完美"
我不想知道他喜歡什麼、我不想知道他有沒有男朋友、我不想知道他認不認識我、我也不想知道他電話多少住哪裡。
只要看到他走在路上,我就覺得很神奇!
「怎麼會有長的如此完美的人呢!?」我總是這樣想。

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我叫他叫做「女神」
因為我覺得唯有女神的不可侵犯性、無法靠近性,才是唯一適合他的名詞。
想要跟他講個啥咪話、碰個什麼面,無法安排,只能靠命運隨機的安排!
這傢伙就當了我的「女神」三年多,從大一一直到現在。

命運隨機的安排!
碰到女神的感覺像是你在路邊攤吃豆花,赫然發現柯林法洛坐在你隔壁桌大啖香腸的感覺差不多。 明明人家就是做很蠢的事,你卻覺得人家帥的要死!
一小時前,心血來潮要來支持正版(鐵竹堂),順便瞧瞧有沒有cd可以買回家孝敬我爸媽。 結果命運隨機的安排就讓我碰到了女神!

早知道命運如此捉弄,我就去別家買了! 因為我這樣會逛不太下去,還會流汗咧..
她站在櫃檯,沒看見我。
但我想說都同班三年了,不打招呼會顯得我是個孤僻的人,所以我還是走過去跟她打了生招呼。
「oh my god! 你姊姊是亞文公主嗎! 怎麼可以長的如此完美呢?」她只是笑了一下,我腦子裡卻是想了這一長串的驚嘆語句,不敢說出來。
強忍尷尬的走去找去找cd,尷尬的想等一下結帳要講啥咪。 而且,真的逛到流汗...
經過一番掙扎
終於想到了結帳要講什麼,走了過去,遞上了我買的鐵竹堂(好巧,寫到這裡,廣播裡放了鐵竹堂的歌..)
他笑了笑,「oh my god! 你姊姊是亞文公主嗎! 怎麼可以長的如此完美呢?」我又這樣想了。 她轉過身去問同事:「這要算多少?」
我有點呆著,因為不就是應該條碼掃了,我付錢,然後我趕快溜掉嗎?
正當我還在想為什麼的時候,她說:「335喔」
我拿出一千,並說:「你都做到很晚喔」(這就是我剛剛榨盡腦汁想的話...哈)
這句話我想跟問柯林法洛「你在吃雞排喔?」是一樣愚蠢的吧。
找了錢,我笑著說謝,然後就一溜煙跑了。 哈哈。

走遠之後,看了cd封面才知道,她原來有給我折扣耶!
348-335=13,348-335=13,348-335=13,348-335=13.....
這十三塊還真是難以忘記。
十三塊,十三塊,十三塊,十三塊,十三塊,十三塊,十三塊,十三塊....
咦! 我在打啥咪!? 怪怪~~
我一邊拿著cd,一邊想這個奇妙的「偶像」的感覺,越想我就越覺得好笑。

哈哈,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Backstreet Boys是「合唱團」了。
他之所以是合唱團的原因大概就跟這微不足道,卻又舉足輕重的13塊相同吧。
13塊,在小算盤裡是打了0.962643折,近乎沒有打折。 但是對我這個小小的fans來說,卻有種買了不用錢的cd一樣。
就像是Backstreet Boys永遠是「合唱團」一樣。

哈哈,這就是偶像阿~~ 女神的力量真是可怕~~

今天。
女神給我13元的折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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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小黛的文字總有個帶著距離感的溫暖 不過那句「啊啊~~~去你的尼采,幹!」 還真是巧妙的鹹濕阿! 呵呵。-由ccool發表於2005-03-18 下午ccool: 嗯啊,那種箇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。 就像你說... Read More

5 Comments

於我而言,你ㄉ女神你ㄉ偶像對你竟存在著如此之大ㄉ影響力,無法想像,真的。但卻又不禁為你ㄉ少男心理感到可愛,真的可愛,可愛極了!!哇哈哈哈哈!不是因為笑你ㄉ傻喔!是為了這小小事件而產生大大篇感想而發笑,你ㄉ女神,也許是我這輩子以來,最印像深刻的形容詞ㄌ吧!!真有你ㄉ!

寫得好~
真是近來難以看到的好文
給你鼓鼓掌!
真的!

突然想起來
你可以再寫一篇
女神幫你打領帶的感覺~

我怎麼老是覺得你的回覆都很像虛假咧 哈哈

BTW.女神又沒有幫我打領帶過..

女神又沒有幫我打領帶過......

你真是健忘,
拍團體照那天
你說領帶不會打
剛好女神與你同在,在你附近,人家說他會打,
他說試試看,也不太會,於是就開始幫你打
雖然最後沒有打成功
但是那個過程,我一直很想笑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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