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我喜歡把問題想清楚先(為什麼要這樣子做?這樣做的好處是什麼?)
2. 因為上點,常常會讓人有一種我未免也太愛問問題了。『我剛剛不是說過了嗎?』他們會這樣說,但其實我心裡是覺得:『因為你現在還沒想清楚,所以我才又問一次的』
3. 我喜歡把事情切的小小塊的,很像碎碎念那樣的工作清單。因為這樣子,很容易就可以解決一個項目,自己的心情會很好。
4. 我有一種無可救藥的『正直感』。就是那種一定要照著正道走的毛病,事情『應該』怎麼做,我就會怎麼做。彈性低的很誇張。
5. 對於遲到,我很容易憤怒。
6. 承上點,加上我是路痴,只要跟他人有約,我通常會異常的早到。
7. 有一些東西,我會把它歸類為『一點也不重要的事情』,然後就會一直不理他。
8. 有一些東西,我會把它歸類為『這是最重要的事情』,然後一整天就跟他搏鬥。
9. 在執行的時候,我喜歡知道細節,總覺得要把狀況挖到最最深處,連一根毛都看到那樣。
10. 我還蠻愛用工具的,用一些軟體工具去增加工作效率。但是歷史統計告訴我,大部分的事情用工具都會比較慢,直接捲起袖子幹比較快。
11. 在做事情的初期,我會過分天馬行空,常常會把人嚇到。但是其實我只是把我在心裡的假設說出來而已,並不是就要這樣做。
12. 我很在乎『你專業嗎?』這件事。我不太在乎相處的好不好,或是表現的認不認真,我比較在乎『我們有專業地達成任務嗎?』如果團隊裡面有人不專業,我就會對他大扣分。
13. 我很容易被激怒,只要我嗅到那種『你覺得我做不到』的氣味,我就會進入暴走狀態,企圖用效率跟產出直接推翻你的想法。但是我常常發現,其實人家沒那個意思,然後變得我不好意思了。
14. 我重視事情的開端與過程,如果開端與過程我都自認沒有錯誤,那我不覺得結果的失敗有什麼好失落的。
15. 我個人認為拼命是一種很笨的行為,因為結果不一定比較好。 我寧可追求那種優雅地像是跳舞那樣子,把事情逐步達成的感覺。(就是吳宇森電影裡面那種橫掃的慢動作掃射鏡頭)
15個我做事情的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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